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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井市人民法院“法官大讲堂”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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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龙井法院  发布时间:2019-05-17 16:19:06 打印 字号: | |

为进一步提高员额法官的司法技能,切实打造一支“学习型、研究型、知识型、专家型”法官队伍,我院紧密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实际,继续在全院开展“法官大讲堂”活动。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、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“的工作目标,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,切实加强和巩固审判执行各项成果的运用,全面提升我院审判质效,助推我院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加强组织

本次活动由院党组研究决定,审管办具体组织实施,全体员额法官参加。

三、讲堂内容

与审判执行司改等法院业务有关内容均可。

四、时间地点

2019年4月1日起,每季度第1个月内开展一次大讲堂活动。每次由一名员额法官在四楼大会议室进行演讲,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。

五、具体要求

演讲前几日,每名演讲的员额法官需将演讲稿电子版及ppt幻灯片操作情况与审管办技术人员进行衔接,确保演讲准确顺利进行。

 

来源:龙井法院
责任编辑:龙井法院